中国110宣传日

    每年的1月10日,是全国110宣传日。1986年1月10日,广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正式开展110接处警工作。有困难找警察,有危难打110,现在已成为人民群众的日常共识。

110宣传日

110的由来

    110是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的受理人民群众报警求助的全国统一的特种服务电话号码。1986年1月,我国第一家110报警服务台在广州诞生。110报警服务台保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紧急报警和紧急救助,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秩序。

    1987年6月,公安部发文要求各大中城市公安局在一两年内普遍建立110报警服务台,尽快投入使用。自此,110报警电话正式发展成为110报警服务台。

报假警的处罚措施

    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